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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日前公布了2008年我国化肥关税配额

编辑: 发表时间:2008/1/25 浏览次数:3404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日前公布了2008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均与今年执行配额相同。

  按商务部公布的消息,2008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依然为:尿素(税号:31021000)、磷酸二铵(税号:31053000)和复合肥(税号:31052000),关税配额内税率由今年的4%调整为1%,而关税配额外税率保持不变,为50%。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向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期为2007年10月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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