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86 771 4899330

首页 -> 行业市场 ->越南对房地产交易征收所得税

越南对房地产交易征收所得税

编辑: 发表时间:2009/9/15 浏览次数:5010


在线国际商报讯 据外电消息,越南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9月26日起对房地产交易征收所得税。纳税对者可按两种税率纳税:一是现售价减去原价格的差的25%。需提供合法的凭据。二是现成交价的2%。
   分享到:

标签:

官方互动

中越博览网官方微博

联盟单位:广西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南宁会展行业协会、东盟商务中心
运营单位:广西南宁华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备11003182号 技术支持:南宁烟寒网络公司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 771 4899330
参展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