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女子非法入境曲靖当保姆 雇主被罚5000元
最近,家住曲靖市麒麟区的王先生怀疑女儿家的保姆偷了家里的5000元钱,随即报警。没想到,一桩金额不大的盗窃案,却引发了一起涉外案件。7月底的一天,王先生忽然发现放在女儿家的钱少了5000元,以为是女儿急用,王先生便没放在心上。待女儿回家后,王先生向其提起,谁料女儿并不知此事。而经过向其他家人核实,大家都表示没拿过钱。王先生这才把怀疑的目光转移到女儿家的越南籍保姆李某身上,并去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
接报后,曲靖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调查。由于该案是一起涉外案件,公安局指派出入境管理大队对李某进行了证件查验,发现其未持有任何有效护照及签证。通过查验其随身携带的越南身份证,确认其为越南人。
经过调查得知,李某是2008年1月从越南老街非法入境我国的,在曲靖期间,被该市麒麟区人王某雇请。李某、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王某构成非法聘雇,李某构成非法入境、非法谋职和非法居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麒麟公安分局给予李某警告并遣送出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王某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并承担遣送李某出境的全部费用。来源/作者:都市时报
目前,曲靖市麒麟公安分局已经将李某从红河州河口县北山渡口遣送出境。在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雇用外籍劳务人员之前,首先要确认真实身份,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外国人就业的相关手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制度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是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是无犯罪记录;四是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是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家旅行证件。(王楠 记者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