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动对东盟的经济技术合作
东盟国家是广西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业务的重要市场,在广西的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中,东盟国家都占了较大的份额。2006年,广西企业在东盟国家协议投资额2795万美元(2005年为176.61万美元)。截至2006年底,广西企业对东盟国家的协议投资额7036万美元,占全区对外协议投资总额39.25%。投资的项目涉及摩托车零件生产、工程机械装配、五金家电、通讯产品、日用品、化工材料生产以及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加工等。2006年广西企业对东盟国家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679万美元,同比增长1.75倍,主要对象是越南,占90%以上。承包的项目主要是水电站和房屋建设。截至2006年底,广西企业与东盟国家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3.79亿美元,占全区对外承包工程的26%。承包的工程涉及公路、桥梁、房屋建筑、水电安装、建筑装修装饰等行业。
近年来,广西充分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区建设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结合参与GMS、中越“两廊一圈”等区域合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与东盟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
——大力培育“走出去”主体,积极推动有能力、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向国际,特别是东盟国家市场,培育广西“走出去”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东盟国家设立贸易机构、投资办厂和开展其他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发挥广西在工业、农业某些行业和领域的优势,扩大对外投资的规模,鼓励投资多元化。在投资类别上,以发展境外加工生产和资源开发项目为主;在投资主体上,鼓励有条件的各类企业到境外投资;在投资方式上,充分利用所在国当地资源、劳动力和市场,以企业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及原材料为主,以散件组装和加工生产重点。在资源开发合作上,扩大与重点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合作开发,拓宽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积极推进农业合作开发。发挥广西农业人才、生产技术、设备等优势,鼓励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境外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广西一些农业院校、企业在东盟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老挝、越南、印尼等国家已经建立了种子繁育基地,与当地企业开展了良好的合作。
——拓展对外工程承包,加强基础设施合作。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挥工程建设方面的优势,以带资承包、总承包、或者分包等方式,到东盟国家参与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区内成套设备、材料、技术和劳务出口,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工程承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