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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继续加强能源合作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1/3 浏览次数:1431


平等互利 互谅互让 坦诚务实
中国与东盟继续加强能源合作


  近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答问时指出,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将与东盟10+3能源合作计划等国际能源组织和世界各国加强能源合作,加强沟通与对话。

  能源合作政策将更积极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离不开中国。求和平、谋合作、促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潮流。中国的能源发展不仅满足了13亿人自身发展的需求,也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7年以来,中国发布了多部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天然气利用政策》、《煤炭产业政策》等,使国内外对中国能源规划和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是实施能源规划的政策保障,也是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能源政策的重要途径。

  该负责人说,中国是国际能源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工作组、东盟10+3能源合作、国际能源论坛、世界能源大会及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新伙伴计划的正式成员,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与国际能源机构、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联系。在双边合作方面,中国与美国、日本、欧盟、俄罗斯等许多能源消费国和生产国都建立了能源对话与合作机制,在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环保、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在能源政策、信息数据等方面开展广泛的沟通与交流。

  在国际能源合作中,中国既承担着广泛的国际义务,也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将继续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互谅互让的精神和坦诚务实的态度,与国际能源组织和世界各国加强能源合作,加强沟通与对话。坚持从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扩大利益的共同点,在沟通中增进了解,在了解中加强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一面“引进来”

  一面“走出去”

  在“引进来”方面,中国将继续完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对外合作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勘探开发非常规能源资源,鼓励外商投资和经营电站等能源设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

  在“走出去”方面,中国仍将积极扩大国际能源贸易,促进国际能源市场的优势互补,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的稳定。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开展能源进出口贸易,完善公平贸易政策。中国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原则,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

  中国与东盟能源合作基础扎实稳固。1993年3月,中国石油在泰国邦亚区块获得石油开发作业权,这是中国石油首次在海外获得油田开采权益。据海关统计,从东盟地区的石油进口目前已占中国石油进口的15%左右份额。以前中国一直从印尼进口较多的石油,但近年来,越南已取代印尼,成为中国在东盟的最大石油进口国以及中国在全球的第六大石油进口国。与此同时,中国还是越南最大的煤炭出口市场。2006年,越南原油出口量约为1870万吨,煤炭出口量约为1100万吨,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产品主要销往中国。

  目前越南、印尼和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南亚的三大石油进口国,成品油进口主要来自新加坡,成品油出口则主要面向越南。此外,中国从2001年开始与文莱签订了采购石油的长期合同。目前泰国每年向中国出口35万吨液化石油气,占泰国液化石油气总出口量的一半。印尼天然气出口商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技术,已在珠江三角洲液化天然气项目中段建设招标中中标。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也计划把它的首个液化天然气项目定址在中国上海。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断需求和地理位置临近带来的运输优势,东盟国家成了中国能源企业的重要投资对象。最近两年,中国能源企业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明显加大了在东盟的投资力度。

  在缅甸,中国石化获得了6个沿海地区区块的勘探开采权,总开采面积已经超过我国渤海油田。在印尼,中国海油拥有9个区块的权益,中国石油拥有7个合同区块的权益,中国石化在印尼也拥有1个勘探区块。在泰国,中国石化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已签订了一份长期液化石油气及成品油贸易买卖合同。中国海油也正在泰国境内寻求合作勘探开发生产油气田的机会。据商务部资料显示,中国三大油企在全球范围内初步建成的四个重点能源开发区,其中以印尼、马来西亚和文莱为主的东南亚区即是其中之一。

  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已不限于石油,在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等方面已经有很多中国企业走入东盟。

  能源合作发展前景广阔

  自中国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随着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发展以及中国经济对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中国与东盟在以石油、天然气为核心的能源领域的合作也不断深入。中国与东盟目前的能源合作已上升到战略层面,合作内容正从单一的石油天然气贸易向以油气资源的联合勘探与开采以及保护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和建设新的能源运输通道为主过渡。

  能源是中国与东盟10大重点合作领域之一,中国的技术优势和东盟国家的资源优势相辅相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东盟与中日韩的“10+3能源部长会议”,这为我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参与彼此的能源计划、加强能源对话与协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和机制。

  在《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中,中国表示愿意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探讨参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的电力资源开发与利用问题,也愿意与越南研究开发利用越南煤炭以及天然气的问题。

  与此同时,东盟国家也希望中国加强在资源领域的合作。2004年底,菲律宾全面开放国内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领域,并把中国列为优先考虑的对象。

  在柬埔寨暹粒市举行的第23届东盟能源部长会议及第二届东盟和中日韩能源部长会议,意味深长地把主题定为“加强能源稳定、安全和持续性———迈向东盟2020”。各国能源部门的高官表示,将在东盟10+3能源合作框架下,通过广泛合作寻求减少因能源成本增加对经济增长造成的影响,包括加强协调,使可替代和可再生能源进入地区能源供应体系。同时对石油储备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维护能源市场稳定方面密切合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能源供应中断做准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带来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会降低双方矿产能源的交易成本,减少相互能源勘探开发的壁垒。

  能源合作是世界能源发展的趋势和潮流。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世界各国各地区间能源资源、技术、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加深。世界能源需要加强合作,加强合作需要诚实互信,需要互利共赢。

  东盟是中国的近邻,由于其是我国能源的重要供给地及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实施地,我国加强与东南亚产油国的合作,不但有利于促进我国与东盟的合作,还对保障能源安全,建立多元化的石油供给体系有很大好处,东盟在我国的对外能源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不断深入及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逐步建设,也必将使双方间的能源合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国际商报

本报记者 文彤 王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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