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出对汽车零配件实行两种计税方式
来源:中越科技贸易网
文汇专电 越财政部近日就实施汽车零配件税率方案向政府呈送了5833号文。该文件规定了4类客车的零配件目录,以及30%、25%、20%、15%、10%、5%和0%7种税率。对国内不能生产,或能生产但没有优势的零配件,实行0%-5%的低税率。对国内能生产,或处于试验阶段,有能力生产的零配件,实行10%-20%税率。
越财政部同时提出转型期为一年,在此期间,企业可以提议或选择按CKD或新的税率中的一种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