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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规定在外企越南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7/11/26 浏览次数:1465


   据越南《劳动报》11月21日报道,近日越南总理签署168号决定,规定了在越南投资的外企和设立的机关、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外国人雇佣的越南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
  
  报道称,在普通劳动条件下,从事最简单工作的越南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胡志明市和河内市各郡100万盾(约合500元人民币);其它地区90万盾或80万盾(约合450元或400元)。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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