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出台扶持船舶工业发展政策
根据越南政府总理的指示,到2010年越南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及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展规划需遵循有重心、有重点、有合理步骤的原则,以保证规划的可行性和持久效果。
为此,越政府将出台必要的扶持措施,首先是有选择地优先对有发展潜力、有市场、产品质量好、达到国家和国际标准的造船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逐步使他们的产品能够与国外产品相竞争,扩大出口。已获政府总理批准的造船项目如对外借贷将得到政府担保。阮晋勇副总理还指示,越南船舶工业总公司尽快制定发展具体项目,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免除国内未能生产的,用于建造船舶出口的物资、原材料的进口税;允许商业银行向船舶出口项目提供超过自有资金15%的贷款。互助发展基金继续为10万吨级原油运输船、1.35万吨级成品油运输船和564标箱的集装箱船舶的建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