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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中国-东盟城市商会联谊会的提案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3/10 浏览次数:1705


提案人:磨长英 

  调查分析: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加快,中国与东盟各国贸易投资快速增长,参与的民营企业也日益增多。2007年广西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达29.1亿美元,有1170多家广西企业参与东盟贸易,比上年增加了160多家。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取得实际进展,自贸区内各国企业区域内的投资贸易活动将更趋频繁。 

  由于自贸区内各国发展水平不同、贸易政策各异、投资环境良莠不齐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贸区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企业迫切需要一个组织来提供商贸信息、协调各种关系、化解矛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建立官方对话机制的同时,推动具有政府背景的民间团体和经济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起中国有关民间商会、团体、企业、行业协会与东盟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对于协调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2月,首届南宁―东盟城市商会论坛,得到东盟国家商会的积极响应,形成了《南宁共识》,取得很好效果。为扩大影响,务实推进,有必要上升为更高层次来举办,同时成立相应的联谊会加以推进。 

  建议:1. 充分发挥商会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协调作用。支持中国商会与东盟国家具有政府背景的商会组织的联系和合作,设立中国―东盟城市商会联谊会。 

  2. 联谊会的主要职能:一是定期举行联谊活动,增加商会间的合作和交流;二是提供区域性信息服务,为企业进入各国市场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三是协调解决区域内各国中小企业跨国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纠纷,必要时提交政府层面加以磋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 互设办事处,建立联谊会协调沟通机制。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东盟城市商会论坛,确定不同的论坛主题,通过论坛的形式进行交流协商,收集企业投资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提交中国―东盟博览会高层论坛加以解决。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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