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税收研究会赴越南调研初见成效
在越南期间,研究小组明确研究目的,直奔研究主题,分工协作,积极通过多渠道有针对性开展研究,主要了解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越南现行的税收基本制度。越南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设有十税一费:增值税、特别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税、农业土地使用税、房屋土地税、资源税、门牌税、进出口税、土地使用附加费。其中进出口税由海关征收,其它由税务局征收。还了解了越南现行鼓励外国投资贸易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机构设置情况,税收社会中介组织服务,税收司法保障制度,税收改革动向和中越税收比较协调等内容。
二是深入河内市税务局税收征收中心了解税收征收流程。越南河内市税务局下设7个郡局(相当于我国设区的市的城区局)、一个税收征收中心、14个支局,现有干部1900人,年征收税款约170亿元人民币。税收征收中心主要管理国有、外资、股份、私营大型企业,在编人员26人,年征收税款80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管理企业的税收登记、税款征收、税收减免、税收咨询服务,同时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网上资料审核,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报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与中国国内税务部门设立的纳税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相似,不同之处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事项时用条型码录入资料,每份资料右上角都设有识别码,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资料后,用条型码识别器识别条型码准确提到企业信息资料来办理税收事宜,方便快捷。
三是了解中资企业在越南的税费负担等情况。在越南期间走访了在越南投资的五家中资企业:力帆-越南摩托车制造联营公司、越南富源国际制衣有限公司、越南春天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兴安动力有限公司、中越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这些企业都设在越南国家或省设立的开发区内,研究小组分别与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企业在越南生产经营中碰到的有关税费问题、对中国企业和个人赴越南投资的建议等,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越南的税收负担比较轻,政府收费几乎没有,在开发区内新办的企业都能享受3-5年的免税,3-5年减半征收税款的待遇,但是由于法律不够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中存在个人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
四是收集税收研究资料。本次赴越,通过与越南财政部税务局交换税收资料,从越南财政部网站和税务局网站收集了与越南税收有关的最新资料:各个税种法律文件;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指导规定;税收管理有关通知规定;税收征收流程;近几年的税收年鉴;2007年公开出版的税收杂志;越南外国投资法及实施细则和向纳税人发放的税收宣传资料。这些资料有中文版、越文版、还有电子文档。
五是寻求建立中国-越南国际税收研究沟通渠道。本次赴越开展税收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的目的是寻求与越南税务部门建立长期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渠道。在越南期间,与越南税务总局政策法制司范亭施司长,国际合作司阮德盛司长和河内市税务局有关官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越南税务部门对广西国际税收研究会提出的广西与越南税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方便、及时的税收信息交流渠道表示了同样迫切的愿望,他们还建议广西国际税收研究会及时与越南税务总局沟通商谈,尽快把交流渠道建立起来,为双方税收研究提供方便。
在越南期间,研究小组还参观了越南经济开发区以及了解越南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中越税收制度、税收环境比较、税收政策协调研究打好基础。(汪星明 侯太强 莫观华 黄安庄 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