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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业该统一口径了

编辑: 发表时间:2008/6/5 浏览次数:4328


【来源:市场报】

      近年来,我国会展业发展迅速,但是展览业的统计工作却相对滞后,数据统计口径存在巨大差异,严重困扰了行业发展。日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首倡统一展览数据统计口径,科学反映会展业发展状况。所谓展览业的“共同统计口径”,指的是关于展览业各种数据的定义、标准和计算方法都要基本相同,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记者日前针对展览业统计工作的情况采访了有关专家,并对这一市场进行了调查。

  统计口径不一样

  参展商时常被骗

  由于我国一直以来没有一套统一的展览数据口径,参展商没法了解主办单位的准确信息,只能听从主办方的单边宣传,受骗情况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乱打国际旗号。有展会组织者在招展时,号称某某国际展,但是现场却无国际厂商,由此引发纠纷的屡见不鲜。再就是名为专业展,实为“大杂烩”。展览公司在招展时,以某某专业展为幌子,实际参展的并没有几家专业企业,都是些不相干的行业拼凑而成。如在第二届中国国际住宅空调供热卫浴设备及技术展览会上,出现了“制药设备”等。

  另外,就是在招展书上谎报展览规格,夸大展出面积。最不靠谱的就是国际买家数量,一些展会在宣传声称组织了几十个国际贸易商,而展会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口径不一

  困扰政府决策和国际交流

  我国会展业发展到今天,这个行业的家底到底有多少?这样一个基础的问题都难以有一个权威性的回答。究其原因,主要有:部分会展业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在进行会展业统计时,很多都不是通过政府的统计部门进行的,统计口径不一样,概念界定不清晰。

  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使我国与国际展览业界的数据交流不畅,困扰政府决策和国际信息互动。例如展览面积,有的按毛面积计算,有的按净面积计算,而统计结果中统称展览面积;再如展览收入,有的按展览组织者和场馆收入算,有的按展览组织者收入算,而统计结果中显示出来的只有“展览收入”一项。这样不仅学术研究机构在进行研究时难以获得统一的数据依据,就是政府进行相关决策时也会因数据的问题受到影响。

  着眼行业发展

  倡议统一统计口径

  会展业内人士普遍要求尽早实行全国统一的展览业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然而,当前全面、正式推行国家级会展统计工作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为此,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决定首先从制定展览业的“共同统计口径”入手,做一些有益的推进工作。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倡议:各地方的展览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在已开展的展览数据统计与研究分析工作中,积极选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所提出的“共同统计口径”。如果暂时不能采用这一口径,也请把贵单位的统计口径标示出来,以便进行对比和换算。该会提倡在国内进行的各种展会项目的现场统计、评估认证的过程中,广泛采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所提出的共同统计口径或逐步向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所提出的共同统计口径靠拢,以期达到可以相互正确比较的目的。

  

  第一批“共同统计口径”(相关链接)

  1. 展览会:

  凡是标明具体时间、地点和名称的每一次展览活动,即算做一个展览会。每个展览会又可称为一个展览会项目。其名称可以是展览会、展销会、展示会、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多种形式。

  2.商贸类展览会:

  凡是以促进贸易成交、技术交流、经济合作、项目投资、服务推广等商贸性目标为主的展览会,即为商贸类展览会。

  3.公益类展览会:

  除商贸类展览会以外,以展示成就、公益宣传、公众教育等为主要目的,或者根据政治、外交等方面需要举行的专门性展览会,为公益类展览会。

  4.国际展览会:

  国外(含海外)参展单位(参展商)净面积不少于整个展览会净面积20%的展览会项目可以称为国际展览会。但如只有国内和台、港、澳参展单位(参展商)的展览会,则不能算作国际展览会。对于展出中外合资产品的参展商面积,可算作上述比例之中。

  5.专业展览会:

  专业展览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以其展品所涉及的类别范围进行区分。一般来说,展品范围在国民经济统计类别中第一类别各单项之内(譬如: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 制造业等)或在第二类别各单项之内(譬如:C-7.专用设备制造业、C-19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等)的展览会可以称为专业展览会。譬如:农业展览会、机床展览会、文具展览会等。专业展览会可以是定期、连续举办的,也可以不定期举办。

  6.综合展览会:

  综合展览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展出多个专业展品的展览会,即为综合展览会。

  其它的还有规模以上的展览会、展览会面积、展览场馆、展览场所、展览业收入、展览场馆的年利用率、展览会的参观人数、人次、展览公司、展览服务公司、组展机构、展览从业人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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