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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出台会展管理办法 为《办法》立法征求意见

编辑: 发表时间:2008/4/11 浏览次数:3221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中国-东盟博览会、房博会……会展经济给南宁的发展带来了不小贡献。但是,南宁也存在着各个会展公司各行其道,规模小、重复办展等问题。为规范会展市场,促进南宁会展经济飞速发展,正在起草阶段的《南宁市会展管理办法》拟年内出台。3月28日,南宁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为该《办法》的立法征求意见。

  目前,南宁市一些会展经过多年的举办,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可是,一些小会展公司紧随其后,使用相同的会展名称举办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会展,并进行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原会展举办方和展商的利益。有的展览,则挂上“东南亚×××博览会”、“国际×××博览会”等名头进行虚假宣传。

  有专家认为,应该有法律条文规范博览会的名称,有关部门在审批环节就应该把好关,从源头上控制虚假宣传带来的不良影响。专家提出,有的同类型的博览会举办时间相隔很近,令参展商感到无所适从。为防止同类展会之间的恶性竞争,同一个月内不应该举办两场相同类型的展会,这样不利于整合会展资源。也有专家认为,专业的客商普遍认为展会越大越专业,展会越多越能比较。从这个角度出发,不宜对限定同类展会举办的间隔时间。

  政府要不要介入会展业,扶持会展业的发展?专家对此也看法各异。一些专家认为,政府不应该介入会展的发展,会展如何发展交给市场来决定。有专家则认为,类似上海等会展业比较发达的地方,举办各种会展的条件已经相当成熟,所以不需要政府来介入。南宁现阶段的会展发展环境仍不成熟,需要政府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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