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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机电产品贸易利益分析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7/12/16 浏览次数:1690


自贸区降税将促进双方机电产品加工的区域性合作:首先,降税有利于区内资源的整合,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双方的竞争力;其次,贸易自由化降低了我国企业“走出去”制度壁垒,使我国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条件更加成熟,这将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

  我国目前许多机电产品在垂直差异上已经超过东盟有关国家,但由于缺乏著名的品牌和可靠的销售渠道而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应有的价格,只能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赚取一点加工费,这就大大降低了通过国际贸易获得的实际利益。因此,我国的机电企业应该在这方面形成一套统一、完善的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全球的开发设计优势和本地生产的成本优势,在利用建立自由贸易区先机,开拓东盟等国际市场时,强化产品的差异性,从而创造出我国的国际品牌,使我国的机电产业逐渐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近几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往来发展迅速,目前机电产品已在中国与东盟产品贸易中取代了传统出口产品如纺织、服装和鞋类产品的地位,成为第一大类贸易产品。21世纪的前20年是我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外贸增长第三次历史跨越的战略机遇期,其中机电行业的发展对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考虑到机电行业同时也是多数东盟国家重点发展并具备一定实力的工业部门,因此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启动并对机电产品实施降税,如何影响自贸区内各国机电行业的发展,我国制造业能否由此争得更大的空间,这一问题必将为有关产业及社会各界所关注。下面从贸易利益这一角度对双方机电产品在互补与竞争方面的特点进行的分析,并简单评述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对我国机电行业的利益得失。

  一、中国与东盟机电产品贸易现状及结构分析

  机电产品互为中国和东盟的出口优势产品,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产业内贸易的特点十分突出。相比较而言,中国的机电产品的总体竞争力略低于东盟国家,是构成中方贸易逆差的主要因素之一。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明显加快步伐。中国与东盟从1999年的贸易总额272亿美元发展到2004年的贸易额1058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31.2%。其中,机电产品贸易额在1999年和2004年占双边贸易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和57%,年平均增长率为45.7%,超过了所有产品贸易的增长率。2004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请参见表1。

  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逐步由基于要素禀赋差异产生的传统产业间贸易逐步走向基于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且贸易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正在形成互补性的分工。产业内贸易日渐成为中国与东盟间重要的贸易形式,而且这一趋势还在不断增强。机电领域中国对东盟的巨额贸易逆差主要来自机电仪零部件、工业整机和钟表;而中国在家用电器、机械基础件、交通工具及零部件等领域对东盟的出口则明显保持顺差。机电仪及其零部件在中国和东盟贸易中既是主要的出口产品也是主要的进口产品,双方发展各有侧重,显示出由于产品分工和规模经济带来的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

  2004年中国向东盟出口的237亿美元机电产品中,工业整机出口85.8亿美元,占机电产品出口的36.2%;机电仪零部件出口108.8亿美元,占45.9%;家用电器出口10.4亿美元,占4.4%;交通工具7.8亿美元,占3.3%;交通工具零件7.6亿美元,占3.2%;技术含量较低的机械基础件为15.3亿美元,仅占6.2%。

  2004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口中整机和零部件的比例大体相当,既直接进口一部分先进设备,又进口相当数量的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后再出口到国外市场或用以国内市场消费。自东盟国家进口机电产品主要以电子零部件为主。2004年中国自东盟国家进口的365.7亿美元的机电产品中机电仪零部件为262亿美元,占71.6%。在进口零部件中电子元器件占62.6%。

  从贸易方式看,也体现了分工合作的特点。2004年加工贸易的出口额到占我国对东盟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65.7%,从国别上看,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是东盟国家中与我开展加工贸易合作的主要伙伴。我国与上述国家的机电产品贸易主要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双方在机电贸易领域关联度很高,这是因为外资企业在我国及东盟机电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均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全球制造业加快向我国转移,分工合作、贸易双向流动的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而另一方面,我国与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印尼、文莱等国的进出口则以一般贸易为主。更多地体现在中国制造的产品单方向输出,以满足当地生产生活消费的需要为主要目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以后,关税的降低可以进一步增强中国产品在上述国家的竞争力,贸易转移效应将会发生。可以预见,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东盟机电产品的传统强国在上述6国市场上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下机电产品贸易利益分析

  (一)自贸区降税对机电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影响

  1、机电产品是中国与东盟双方均关注的重点之一

  机电产品是我国目前越来越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之一,面对机电行业同样较为发达的东盟国家,双方机电行业的竞争比较激烈。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双方可将前期降税存在一定困难的少量产品列为敏感产品,敏感产品将进行缓慢的降税,另外其中高度敏感的产品还可长期保留比较高的关税税率(如50%)。正是出于对中国机电产品竞争力的担心,除新加坡以外的其他东盟国家都将自贸区下的机电产品作为关注的重点产品之一。例如多数国家都将部分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作为高度敏感产品;而将部分家用电器等机电产品列为一般敏感产品,机电产品占东盟国家一般敏感产品的比例也普遍偏高,如柬埔寨的机电产品占其一般敏感产品的比例达51.1%,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也比较突出,所占比例分别为38.8%,29.0%,24.7%,20.9%。我国与越南尚未结束敏感产品的谈判,可以预见机电产品将会是双方谈判的内容之一。各国机电产品敏感产品情况参见表2。

  在东盟各国的高度敏感产品清单中主要包括:部分汽车、摩托车及主要其关键零部件等;一般敏感机电产品清单中则主要包括了部分家用电器,如涉及彩电、空调、冷藏箱、洗衣机、吸尘器、VCD、DVD、照明器材、游戏机、录音机、收音机的部分产品,还有部分国家将包括发动机、钢琴、工程机械、铜制绕组电线、农具中的部分产品列为一般敏感产品。

  中国提出的高度敏感产品清单则包括了部分数字电视机、柴油客车、轿车和轻型卡车等产品;一般敏感产品清单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公路牵引车、非柴油大客车、重型卡车、汽车底盘、油船、集装箱船、散货船、滚装船、浮船坞等产品。

  2、机电产品降税步骤及其影响根据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正常产品及敏感产品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6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文莱)正常产品2010年关税降为0,一般敏感产品2012年降至20%,2018年进一步降至0~5%。高度敏感产品在2015年降至50%。东盟新成员正常产品2012年关税降为0,一般敏感产品2015年降至20%,2020年进一步降至0~5%。高度敏感产品2018年降至50%以下。目前中国及东盟各国机电产品的关税税率结构分布如表3所示。

  东盟国家中,目前马来西亚、柬埔寨和越南机电产品的税率水平较高,越南的税率分布偏向20%以上的高税区,柬埔寨的税率高峰则主要集中在15%~20%之间,马来西亚、泰国、文莱的税率则两极分化,一部分集中在20%以上的高关税区,另一部分则集中在5%以下的低关税区。其他东盟成员国机电产品的主要税率多分布在0~5%之间,只有少部分产品(主要指汽车、摩托车等)税率在20%以上。泰国机电产品的平均税率在14.7%,印尼的平均税率为6.9%,菲律宾的税率为4.7%。由此可知,相对而言,东盟国家中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和柬埔寨需要进行更多实质性降税。

  当前我国机电产品的降税压力也非常明显。由于我国机电产品的税率总体偏高,且相对分散,约58%的税目集中在5%~15%之间,还有大约19%的商品税率在15%以上。按照正常商品的降税模式(见表4),我国多数机电产品从2005年7月1日起就将承受降税的压力,每隔两年总体的降税幅度约为2~3%左右(见表5)。

  按照协议规定,2005年双方应将40%的产品税率降为0~5%,2007年应将60%的产品税率降为0~5%。由于新加坡、菲律宾、印尼、文莱的多数机电产品的税率水平已经在5%以下,因此,以上东盟4国机电产品的税率水平在2009年之前降幅很小。而中国与马来西亚、泰国从2005年7月起,其机电产品的关税将进行实质性减让,并连续降税,直至2010年双方多数机电产品实行零关税。就总体而言,中国与东盟各国机电产品大范围降税将发生在2009年,整体降幅约为3%。马来西亚的机电产品具有明显的关税高峰,部分汽车的关税高达250%~300%,且属于敏感产品,虽然其机电产品平均税率降幅相对较大,但在2012年以前,其平均关税水平仍将维持在较高的水平。2015年随着汽车等高度敏感产品开始降税,马来西亚的平均税率将会有显著的下降。泰国部分商品的税率维持在10%左右,要满足2007年60%的商品降到5%以下的要求,泰国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因此,可以预见,2007年泰国税率的降幅相对比较明显。对国内的机电企业而言,在2009年之前,应重点关注马来西亚和泰国两国逐步开放市场带来的诸多变化,并且留意2009年双方全面降税幅度最大的这一年,尽早做好准备,届时把握好全面开拓东盟市场的有利商机。

  由于目前中国从东盟进口主要商品是电子类产品,2002年我国加入信息技术产品协议(ITA),目前大部分电子类商品的税率均已降为零,2004年我国从东盟进口的365.6亿美元的机电产品中,已经享受零关税待遇的商品达309.6亿美元,约占进口额的85%。因此,中国虽然全方位降税,但预计来自东盟进口机电商品中仅有15%左右将会感受到降税带来的价格变化,其影响范围也会十分有限。根据协议规定,一国所提敏感产品将自动成为对方的敏感产品,即最终双方均适用的敏感产品清单是由双方所提敏感产品清单的总和构成的。因此,部分东盟国家提出的诸多机电敏感产品也将自动成为我方的敏感产品,可同时减轻我对这些国家降税的压力。按照协议规定,敏感商品在2012年以前没有太多的降税义务,即使到2018年以后也可继续保持0~5%的低税率。对于汽车、高端彩电等高度敏感产品,根据协议规定,2015年应降至50%以下。对中国而言,50%的关税税率远在入世承诺的水平之上,因此并没有过多的负担。但对东盟部分国家高达100~200%的高关税而言,2015年将汽车关税削减到50%以下,将为我国汽车工业未来的发展带来新的期盼。高端数字电视的保护主要是双方对开放市场还都有所顾忌,希望先立足于开发本地未来市场。可以预期中国与东盟在未来数字电视和信息技术领域的标准制定、吸引外来投资和技术、市场准入、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东盟新成员中越南、柬埔寨对机电产品的保护较为突出,其总体平均关税税率为7.0%和17.3%,而机电产品的平均税率为17.2%和18.4%,越南机电产品税率是其总体平均税率的2倍多。经过正常产品降税过程(见表6),越南和柬埔寨的机电产品税率将缓慢降低,到2011年税率水平有一个明显的降幅,2015年以后较为平和,市场准入将得到显著改善(见表7)。

  目前,我与东盟新成员之间的贸易额还很小,但发展比较迅速。随着东盟新成员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双方开展贸易的潜力也会随之增加。正常降税进程启动后,我国对东盟新成员的出口优势将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对国内的一些传统机电产品,物美价廉,将会得到更多的贸易机会。

  (二)自贸区降税将促进双方机电产品加工的区域性合作

  1、降税有利于区内资源的整合,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双方的竞争力。中国与东盟之间贸易增长的潜力在于:双方都有大量的产品贸易是面向发达经济体出口的。面对共同的欧美日市场,中国和东盟国家可以整合区内资源,充分发挥产业合作的潜力。从中国与东盟贸易结构上看,双方在进出口贸易上都以机电产品为主导产品。但是如果对机电产品进行细分,就会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存在不同的产品结构。在机电仪零部件的生产上,双方也各有侧重,更多地体现出分工协作、互补和配套的关系。追求产业规模经济是国际产业内贸易产生的主要动力。东亚产业结构由垂直向水平的整体性演进态势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东亚经济体在原有垂直分工基础上,水平分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表现为产业内的“产品差异化分工”、企业内的“生产工序型”分工和“零部件专业化分工”等形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利于机电行业在更广阔的空间内扩大行业规模,从而促进技术的进步和技术成果的迅速普及或采用,区内资源或生产要素的共享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余缺,从而能够在企业自身规模不变条件下获得外部经济效益。

  2、贸易自由化降低了我国企业“走出去”制度壁垒,使我国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条件更加成熟,这将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

  东盟历来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地区之一,近年来无论是投资项目的数量还是投资金额都呈增长趋势。我国对外投资正处于起步阶段,机电行业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优势产业之一,由于具备区位、文化等各方面的优势,东盟地区将是我国实施这一战略的重点所在。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各经济发展迅速,日益成为机电产品消费的新兴市场。中国与东盟开展经贸合作具备地缘和人文优势,随着东盟国家逐步降低产品进口关税,我国与东盟国家机电产品的合作关系将进一步得到加强,有利于改善双方投资和贸易流向,使其趋于平衡。在高新技术产业全球新的产业分工体系的形成过程中,中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并购国外的技术及研发类公司,提高整个企业的技术研发的规模、层次和水平,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在国际产业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

  (三)启示与建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的机电行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同在,竞争与合作共存。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力争使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机电行业在竞争与合作中达到双赢的局面,以争取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对中国政府而言,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产业政策在国际产业转移中争取战略主动,利用非均衡协调手段促成和强化机电产业的整体聚合力量,以迎接共同的挑战。通过对主导产业部门的重点保护带动其他产业部门的发展,加强对煤电油运等瓶颈产业和生产薄弱环节的扶持来缓解结构性约束;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行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重视与技术领先国家间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和生产,加快我国机电行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产业层次。

  对中国企业而言,在与东盟企业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应重视和强化产品差异性的创造,这是进一步发展国际产业内贸易的微观内核。产品差异不但体现在质量和技术上的垂直差异下,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产品的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差异上,例如广告、包装以及人们主观意识上的差别等,这些差异性极大地增加了产品出口的附加值,对汽车、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尤其如此。事实上,我国目前许多机电产品在垂直差异上已经超过东盟有关国家,但由于缺乏著名的品牌和可靠的销售渠道而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应有的价格,只能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赚取一点加工费,这就大大降低了通过国际贸易获得的实际利益。因此,我国的机电企业应该在这方面形成一套统一、完善的机制,借鉴海尔、TCL、华为、联想等企业国际化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和整合全球的开发设计优势和本地生产的成本优势,在利用建立自由贸易区先机,开拓东盟等国际市场时,强化产品的差异性,从而创造出我国的国际品牌,使我国的机电产业逐渐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尽快加入到整个国际间的产业内贸易中去获得应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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