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09年2月1日起降低汽车等商品增值税50%
越南消息,根据越南总理要求,越南财政部正在加紧制定增值税降税方案,从2009年2月1日起下调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降税幅度为50%。降税范围包括煤炭、沙、石、作为生产物资的机械产品、汽车、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和离合器等)、工业水泥预制品等。黑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的冶炼品和轧制品也列入这轮降税目录。
越南消息,根据越南总理要求,越南财政部正在加紧制定增值税降税方案,从2009年2月1日起下调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降税幅度为50%。降税范围包括煤炭、沙、石、作为生产物资的机械产品、汽车、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和离合器等)、工业水泥预制品等。黑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等的冶炼品和轧制品也列入这轮降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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