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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外资税收优惠解读

编辑: 发表时间:2009/11/17 浏览次数:4534


(一)优惠税率。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越南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划分,实行三种企业营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办的服务企业。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适用15%的税率:(1)属鼓励投资领域目录内的投资企业;(2)投资于经济社会条件较为困难地区的企业;(3)在加工出口区内开设的服务企业;(4)工业园区内的生产企业;(5)经营期满将资产无偿转交给越南政府的投资企业。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项目,适用10%的税率:(1)同时符合上述第二条所列举的两个条件的技资项目;(2)属特别鼓励投资领域目录内的投资项目;(3)投资于属鼓励投资地区名录中的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投资企业;(4)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加工出口区、高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的企业;(5)从事加工出口企业;(6)属医疗、教育培训、科学研究领域的投资项目。

(二)税收减免

1.享有优惠税率20%的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1年,其后两年减半;2.享有前列优惠税率15%的第(1)、(2)、(3)点规定条件的生产性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两年;其余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两年,其后两年减半;3.享有优惠税率10%的投资项目及越南鼓励投资地区投资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4年,其后4年减半(但享受8年免税的投资项目除外);4.在鼓励投资地区进行的BOT、BTO、BT投资项目、高科技工业企业,在高科技园区从事高科技服务企业,进行植树造林,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从事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投资项目,以及属特别鼓励投资案目录,且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投资项目,自经营获利之年起免税8年。 (盘由之)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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