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86 771 4899330

首页 -> 新闻列表 ->越南给予海外定居越侨的免签政策简介

越南给予海外定居越侨的免签政策简介

编辑:越南展览网 发表时间:2011/1/21 浏览次数:2750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0日电:1975年越战过后,许多越南人背井离乡,到目前有超过320万的越南人分散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地区生活和工作。为了将海外越侨与祖居地重新联系在一起,并吸引更多越侨回国投资,越南总理阮晋勇于2007年8月17日签署颁布了允许在海外定居的越侨回国获免签证待遇的135/2007/QD-TTG号决定。该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生效。 

    据此,获免签证纸的对象包括: 

    1.持外国护照或常住证明的越侨; 

    2.越南公民或越侨的外籍配偶、子女; 

    3.能够提交证明拥有越南(原)国籍或越南血统者。对于越南公民或越侨的外籍配偶、子女,需要有证明其关系的文件(结婚证、出生证等)。14岁以下儿童可随同父母出入,并标注在免签证纸上。 

    免签证纸的有效期为5年,越侨只要持用该证明和有效护照就可以在有效期内多次出入越南各口岸,每次可停留的最长时间为90天,如果需要停留更长的时间,则需要办理签证。对于已经回国后才决定延长居留时间的,可以在国内办理延长居留时间的手续。 

    免签证纸分为贴纸式和本式两种。贴纸式免签证纸发放给持有外国护照者,本式免签证纸的发放对象则是那些定居国外只持有常住证的越南人,以及持用尚未与越南建交国家和地区护照证件的越侨。(薛云龙  刘梅)

   分享到:

标签:

微博

中越博览网官方微博

联盟单位:广西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南宁会展行业协会、东盟商务中心
运营单位:广西南宁华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备11003182号 技术支持:南宁烟寒网络公司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 771 4899330
参展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