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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正式批准东盟宪章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3/21 浏览次数:1799


据越南《投资报》3月21日报道,越南外交部称,2008年3月6日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Nguyen Minh Triet)签署批准东盟宪章。

  报道称,东盟宪章为东盟成员国加强区域合作奠定了法理基础和体制框架,首先是到2015年实现东盟共同体的目标。通过宪章体现东盟各国的观点和强有力的决心,尤其是各成员国领导人为了区域以及各成员国的和平和发展目标,决心在宪章法理基础上,将东盟建成为牢固和密切合作的东盟。

  报道称,迄今已有5个国家批准东盟宪章,包括新加坡、文莱、老挝、马来西亚和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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