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将免除企业7类营业所得税
近日,越南财政部颁布第123/2012/TT-BTC号关于指导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2012年9月10日起,企业将可免除以下7类营业所得税。
一、依据越南合作社法成立的组织所经营的耕种、饲 养以及水产品饲养行业所获得的收入;
二、经营直接服务于农业的技术性业务所获得的收入;
三、经营科学研究及工艺发展类业务所获得的收入;
四、企业每年聘用的员工当中,平均有30%以上是残疾人、戒毒后人员或者感染艾滋病患者的;
五、为以下群体提供技术培训的经营企业:少数民族、残疾人、特困家庭的儿童、社会闲散高危人群、戒毒中及戒毒后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
六、收入来源与为越南国内企业注资、购买越南企业股份、与越南企业联营等与越南国内已经完税的企业发生经济关系的;
七、赞助款项用于教育、科研、文化、艺术、慈善、人道主义及其它国内社会活动的收入。
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