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举行环境税法草案听证会
本报讯 越南财政部近日召开了环境税法草案听证会。根据这项草案,将对石油产品(汽油、航空燃料、柴油、煤油等)、煤炭、氟氯烃(HCFC)、乙烯树脂袋、农药等5类产品征收环境税。征税标准根据其产品的数量以及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等有所不同,汽油每升为1000~4000越南盾,煤炭每吨为6000~3万越南盾,乙烯树脂袋每千克为2万~3万越南盾,农药每千克为1000~5000越南盾。
财政部税务政策部的官员表示,政府每年为开展环境保护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约4兆越南盾,而征收的环境保护费仅约1.2兆越南盾。如果环境税法施行后,每年征收的环境税可达14兆~50兆越南盾。
胡志明市资源环境短期大学的阮庭洞校长指出,征收环境税以后,现行的环境保护费征收应当停止。此外,香烟、干电池、蓄电池等也有必要纳入环境税的征收范围。
此前,法案已向社会公布,以征求国民的意见。当时拟征收环境税的产品有8类,这次减少为5类,征收额度也有所减少。法案预计于2011年10月提交国会审议,获得通过后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作者:王英斌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