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挝签署进出口关税优惠商品协议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9/1/24 浏览次数:2526
越南消息 1月17日越南工贸部部长和老挝工贸部部长在河内签署了关于2009年及以后越南-老挝进出口关税优惠商品协议。协议规定,越南新增老挝的发动机、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等16种税号的商品享受零关税。老挝新增越南的植物原料、已经加工的果实、香烟、服装、摩托车、室内装饰品等76种税号的商品享受零关税。另外其他许多商品继续享受CEPT/AFTA优惠关税减半的优惠关税。越南还向老挝发放香烟及过滤嘴(3000吨/年)和大米(4万吨/年)的优惠配额。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