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关在线》9月14日报道,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发展重点经济区的任务和促进方案》。主要内容有:
为消除短板、加快经济复苏和增长创造条件,政府要求重点经济区所在地方政府尽最大努力和决心克服困难,最大限度发挥潜力、比较优势和创新,助推本地区乃至国家的发展。
要尽快完善区域协作的政策体制机制,促进重点经济区开展主动、有效的协作;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解决实施区域协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制定有前瞻性、有利发挥各地区潜力、现有优势和各区域独特协作性的2021-2030时期、面向2050年的国家级规划与区域规划。
制定基于2021-2025阶段国家预算的适当的社会资源与投资资源动员的特殊政策机制,用于发展重点经济区的基础设施。
同时,要向重点经济区的投资资源分配适当。
具体而言,政府要求计划投资部研究并提出对重点经济区的投资资源进行适当分配办法,其中包括2021-2025阶段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的国家预算。
财政部报请主管部门优先允许重点经济区所在地方政府增加国家预算赤字总额范围内的赤字额度,以增加地方政府的再贷款额度,从而增加地方投资重点项目和大项目的贷款来源。
越南国家银行要求信贷机构集中动员闲置资金,以足够和及时地提供利率合适的信贷资金,帮助企业、民众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尤其投资那些有助于发挥重点经济区所在地优势和潜力的项目。
交通运输部要优先分配分管范围内的国家预算资金,以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具有地区协作和重点经济区联合的大项目实施进度。
科技部要优先协助提供资金投资建设重点经济区所在省市的科技孵化中心,以及大学、企业、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科技企业孵化中心,使之成为科技应用和创新的核心区。
重点经济区所在省市人委会要调动各种资源,结合中央和地方资金,有选择性地吸引FDI项目,争取运用政府开发援助、私人投资及其它合法投资来源实施具有突破性和促进地区协作的重点项目。建立投资促进项目清单,尤其是具有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环保、投资效率高、土地使用系数低、为国家预算贡献大等标志的FDI项目。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