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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政府要求9类商品和服务须订立合同

编辑:越南展览网 发表时间:2012/2/2 浏览次数:2950


   据越南《物资市场与价格》杂志近日报道,越政府总理日前已签发决定,对9类重要商品和服务应按一般交易方式和条件订立合同。这九类商品和服务包括:生活用电供应、生活洁净水供应、付费电视、固定电话用户、后缴费移动电话用户、上互联网、航空客运、铁路客运和购买住房以及由住宅小区管理单位提供的服务。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按一般交易方式和条件订立合同。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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