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86 771 4899330

首页 -> 新闻列表 ->斯里兰卡与孟加拉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斯里兰卡与孟加拉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5/8 浏览次数:2037


新华网马尼拉2007年8月1日电(记者范跃龙范蕾)斯里兰卡、孟加拉国两国代表1日在马尼拉举行的东盟部长级会议上分别签署文件,正式加入由东盟10国发起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从而使东盟外加入该条约的国家达到14个。

  加入该条约的相关文件在斯里兰卡外长罗希塔·博戈拉加马和孟加拉国看守政府外交顾问伊夫特哈尔·艾哈迈德·乔杜里分别签署后,由菲律宾外长罗慕洛提交给东盟秘书长王景荣保存。

  罗慕洛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包含着东盟区域内与区域外合作伙伴的共同理念,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的加入,将进一步拓展东盟合作领域,促进本地区的和平、进步与繁荣。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成员国于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署的。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应遵循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各国的民族特性,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1998年东盟外长在马尼拉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二修改议定书》,规定非东南亚地区国家经东盟10国一致同意也可加入该条约。

  除10个东盟成员国外,目前加入该条约的还有中国、印度、日本、巴基斯坦、韩国、俄罗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

  (新华网 ) 2007年08月01日

   分享到:

标签:

微博

中越博览网官方微博

联盟单位:广西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南宁会展行业协会、东盟商务中心
运营单位:广西南宁华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备11003182号 技术支持:南宁烟寒网络公司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 771 4899330
参展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