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投资环境分析
1.外国投资概况
自1988年缅甸正式允许外资进入缅甸以来,外国对缅甸的投资额有了长足发展。截至2000年10月,缅甸共吸收协议外资金额72.68亿美元,涉及项目343个,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制造业、饭店旅游业、房地产等。
从外资的来源看,目前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在缅甸有投资。截至2000年5月1日为止,新加坡以15.04亿美元的投资额和69个投资项目居外资来源地之首,英国以13.71亿美元和34个项目居其次,泰国以12.64亿美元和47个投资项目位居第三。
截至2000年10月31日为止,中国在缅甸的投资额约为3192万美元,涉及项目11个,在外资来源地中居第16位。如果将我国提供的卖方信贷(3~15年)计算在内的话,我国可进入外资来源地的前4位。目前我国在缅甸的投资项目有:饮料厂、海产品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鱼粉厂等。
目前缅甸欢迎外国投资的领域有:农林业、畜牧业、水产业、造纸业、纺织业等,另外还有12个重点行业一般不允许外资进入,但如确实对国家有益,也可破例同意外资进入。
2.投资优势
自然资源丰富
缅甸的天然气和石油资源、矿产资源、农林资源、渔业资源、旅游资源等十分丰富。缅甸的森林覆盖率达57%,被誉为“森林之国”,而且还拥有许多珍稀木种,如:柚木、檀香木等;缅甸还盛产各种珍贵宝石,如红宝石、蓝宝石;缅甸的海岸线长达2200多公里,渔业资源及其丰富,每年的捕捞量仅占其鱼类年产量的38%左右,开发潜力十分巨*。
劳动力资源充足
1999年缅甸的人口达到4730万,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而且素质较高。由于缅甸原为英国殖民地,因此英语的使用比较普及,而且缅甸政府对教育也很重视,国民的文化普及率很高,正常年份时每年的*专院校毕业生达3万多人。另外,缅甸人生性温和,易于管理,工人的工资水平也较低,一般情况下月工资仅为15美元。
外销限制少
缅甸是东盟成员国之一,因此其产品在进入东盟其他各国时享受优惠关税。另外,缅甸还享有产品销往部分国家的普惠制关税待遇,而且它还是WTO成员国,所以*多数产品外销至别国(包括美国)时无配额限制。
政局日趋稳定
缅甸军政府上台后,加强了对国内的控制,使该国的政局日渐稳定,社会治安逐渐好转。军政府从政策上欢迎外国公司赴缅甸投资。为了能创造一个有利于投资的环境,政府已与国内的17支反政府武装达成了和解协议,消除了对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的威胁。从目前情况看,无论哪届政府执政,缅甸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形势都应不会发生逆转。
时机适宜
由于目前缅甸正遭受西方国家的制裁,因此其外资来源有限,但这也给了中国企业赴缅投资的好机会,以抢占市场先机。
3.投资劣势
政府思想保守
从整体上来说,缅甸政府对待外资的态度还是比较保守的,而且投资政策也比较死板。虽然政府*力宣扬吸引外资,但同时又在具体的合作中设置各种障碍,千方百计剥夺企业的利润,使企业投资的兴趣*减。比如,缅甸政府虽然允许外国人在缅甸注册,但各种项目的收费极高,而对本国人的注册却很优惠。
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工业发展水平低,因此缅甸的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迄今为止,缅甸全国的公路总里程长度仅为2.3万公里,铁路长度为4800公里;截至1995年,缅甸全国仅有仰光机场可供*型的国际航班飞机起降;缅甸全国的发电装机容量仅为1100多兆瓦,而且经常出现断电现象;全国电话不足10万门,手机普及率极低,而且费用十分昂贵;缅甸现阶段还禁止开展除了收发电子邮件以外的任何互联网服务项目。
汇率极不稳定
缅甸的外汇市场极不稳定,现阶段官方的汇率为1美元兑9缅币左右,但黑市的汇率最高可达1∶910,平时也能维持在1∶650~750之间,这无疑**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风险,影响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腐败严重
缅甸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很低,而且腐败现象十分严重。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如承包工程、海关报批等),经常会碰到有关人员索取贿赂的现象。另外,一些公司还采取暗中行贿的方式,如以高于市场价五*倍的价格租用政府主管人员的出租房等,来达到向主管人员行贿的目的。
土地使用权不合理
缅甸现阶段禁止外国人在缅甸购房或买地;如需使用土地,必须向政府租用,而禁止向私人租用。对于缅甸本国人租用的土地,其租赁期限一般为60年;对于外国人租用的土地,其期限一般是15年;如投资额在10万美元左右,可后延至30年;如投资额很*,还可延至50年。某些工业园区内还设有基金会,会费由园区内的企业交纳,缅甸本国企业每月每英亩地需交纳2000缅币,而外资企业每月每英亩需交纳20美元。
4.投资申请的程序
根据《外国投资法》的要求,外国公司如欲在缅甸投资,需向“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递交一份投资申请表。该申请表应包括:
企业财务状况表;
开户银行推荐信;
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企业的预计年产量、产值、创汇额(如属出口型)等;
所投资企业的详细内容,包括:
投资总额(包括外资比例)、投资期限、建设工期、所需能源的种类和数量、施工期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企业所在地和占地面积、所需本国和外籍雇员的人数和期限等;
企业法人和合资方(如有合资情况)的姓名、国籍、地址、经营场所、经营项目;
协议草案,如:合资协议,或租赁协议,或独资协议(需有关部门签字);
如企业以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还应提交《公司备忘录》或《公司章程》;
按照《外国投资法》的规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申请函;
联邦投资委员会在收到申请表后,将安排“投资和公司管理指导委员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研究。期间“指导委员会”将向投资者询问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通过后再将所有文件提交“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的初次会议在原则批准后会向检察长办公室推荐该项目建议书,然后由正式会议批准立项。在报内阁会议批准后,“投资委员会”将向企业颁发“批准书”,同时明确该项目能享受的各种优惠措施。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各种报批手续可在2个月内完成。
5.开办公司的程序
外国公司如欲在缅甸设立独资或合资公司,或开办自己的分公司,应向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企业收支平衡表(近两年经审核的财务状况);
银行证明;
拟完成的经济活动项目和预算支出;
母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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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总经理授权书;(英文)
新公司的名称、章程、董事会名单;(英文)
资金基本建设委员会规定完成的调查表格;
母公司所在国驻缅甸*使馆经商处的证明或推荐信;
“投资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将委托“投资和公司管理指导委员会”对各类文件进行审核研究,然后提交给“投资委员会”批准。“指导委员会”下属的“公司注册处”将对新公司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营业执照和证书。新公司只有在拿到证书后才能按有关规定开设外币和缅币帐户,进出口公司还要向缅甸商务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6.注意事项
由于现阶段缅甸的外债偿还能力还很弱,所以我国企业赴缅甸投资应以投资额少、可短期收回成本者为宜,*额投资宜采取观望态度。
为了躲避缅甸政府对外资设立的种种障碍,许多中国投资者采取了以缅甸人名义注册公司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双方会经常由于利益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打官司时却因为公司是挂靠在缅甸人的名义下而判缅甸人获胜,中方人员反而被排挤出公司。在此情况下,中方投资者在选取缅甸合作方时应十分谨慎,对缅方的资信度可通过我国驻缅甸使馆经商处代为联系了解;如果是承接工程项目,应在接到项目后立即与我国使馆经商处联系,以求证项目的可行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外资公司利用缅甸人的名义注册,需另交10%的服务费,其他费用与缅甸人注册时相同。
在某些工业园区内,外商独资企业需交纳每年3美元/平方米的土地租金;如与缅方合资或以缅甸人的名义注册,可节省下该笔费用,而且许多事情可由缅甸人出面交涉。
企业招聘的长期员工应在缅甸劳工部登记并交纳一定的费用,以后发生劳资纠纷时就由劳工部出面协助解决;短期员工可勿需登记。